首页

第13章 亲密关系的解体与消亡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页

有时伴侣双方体验到的压力和紧张产生了不幸的后果。这或许是因为冲突持续的时间太长、太过于激烈。或许是因为伴侣关系的不平等,一方利用和剥削另一方。或许是因为他们的激情消退,被其他更有吸引力的人所扰乱。或者只是因为感到厌倦而不再有两情相悦的感觉,因而爱情的“魔力”消失,伴侣们感到失望。

关系失败的理由成千上万,任何伴侣关系的恶化都可能牵涉到独特的事件和过程。另一方面,个人和文化的因素对许多亲密关系的稳定有着一般和广泛的影响,人际关系学家若干年来都在研究和识别它们。在本章,我们要考察婚姻满意度和亲密感减少及失败的相关因素和不利结果。我们要详细介绍离婚,因为结束婚姻的决定通常比结束不太正式的伴侣关系要更谨慎而重大,造成的影响更复杂。所以对离婚的研究也比对非婚姻的分手研究要多得多。尽管如此,任何亲密关系的解体—— 如同居伴侣、恋爱关系或者友谊——都很重大,所以我们也将考察人们怎样适应这些伴侣关系的结束。先要提醒你,我们今天面对的文化背景与我们的祖辈所熟识的已经非常不同了。



离婚率的变化

离婚的普遍性

你可能还记得,当前的离婚率比起你祖辈结婚时要高得多。请翻到第1章的图 1.3;虽然当今的离婚率实际上比高峰时期的1980年略有下降,但最近的婚姻最终以分居或离婚告终的可能性仍然接近50% (Popenoe & Whitehead, 2007) 。这一点值得注意,因为它意味着人们结婚时尽管带着各种善良的意图和温暖的感情,但他们白头偕老的机会就如同投掷硬币得到“正面”的概率。

很多人在离婚后最终又再婚,但离婚率急剧的攀升还是使得当前离婚并独居的人数显著增加。在1960年,只有1.8%的男性和2. 6%的女性 (总人口的极少部分) 离婚并独居。但到了 2006年,离婚的百分比翻了 4倍,分别达到8. 3%和10. 9% (Popenoe & Whitehead, 2007) 。这意味着在美国成千上万的成人中,每9位成年女性就有1位离了婚。

高离婚率的结果之一是27%的美国儿童——每4位18岁以下的人就超过1位 ——现在生活在单亲家庭的环境中,并且大部分由单身母亲抚养。 (这一比率比1960 年高出3倍) 。有些父母双全的儿童却是与继父或继母生活在一起,因此总的看来,超过三分之一 (34%) 的美国儿童没有和生身父亲生活在一起 (Popenoe & Whitehead, 2007) 。 (这是 1960 年的 2 倍。) 不管怎样看,现在美国离婚的现象非常普遍。近50年来,离婚率在其他国家也在增加,但美国在这方面可能独占鳌头。根据联合国 (1999) 的统计,美国的离婚率比墨西哥高出10倍,是加拿大的2倍,比英格兰高出1.5倍。只有少数几个国家 (比如俄罗斯) 的离婚率与美国接近。与其他伴侣关系相比,婚姻更不太可能结束 (见专栏13. 1) ,但也不太可能如过去那般持久。

离婚率增加的原因

美国20世纪下半叶离婚率的剧增并没有明确的原因。但存在多种可能性,它们都可能是 (或不是) 起作用的因素。

可能性之一是与过去相比我们对婚姻持有不同、更高要求的期望。我们的曾祖父们一般认为如果你想和爱侣一起生活,生养小孩,付得起日常账单并且生活得更好,你就必须结婚。然而,如今同居非常普遍,有着更多的单身父母,大多数女性成为劳动力 (Coleman et al., 2007) 。结果是,婚姻不再像过去一样是实际生活的必需品了。相反,在某些观察家看来,人们比以前任何时候都更可能把婚姻看成是追求个人自我实现的途径。婚姻理应是玩乐,而不是任务;婚姻不是例行程序,理应让人兴奋,婚姻不是平淡的感情,理应充满激情 (Myers, 2000) 。因而,我们对婚姻的期望可能太高了。如果用不现实的期望来衡量婚姻,幸福、温暖、有价值的伴侣关系看起来也不会令人满意。

比如,还在40多年前,斯莱特 (Slater, 1968, P. 99) 就提出警告:

社会文化强求婚姻成为个体生命中最亲密、最深厚、最重要和最持久的关系,自然就要求夫妻们做情人、朋友和相互之间的心理治疗师。然而矛盾的是,婚姻却可能曰益缺乏必需的情感需求,以致解体。

我们因为爱恋和激情而结婚,并认为它们不会改变,我们还期望自己的配偶能成为精神伴侣,永远不会让我们失望。但这些要求太高,可能是无法达到的高标准,的确,最近的文化历史学家指出“只要爱情、匹配和一生亲密的理想占据人们的头脑,人们就会开始要求离婚的权利” (Coontz, 2005, p.8) 。

人们只是期望从婚姻中得到更多。现在美国夫妻认为他们的婚姻“非常幸福”的人数百分比要低于25年前 (Popenoe & Whitehead, 2007) ,他们报告的冲突和问题的数量也更多 (Amato et al., 2007) 。整体来看,人们普遍认为美国人婚姻的平均质量自1970年以来都在下降。

专栏13.1 正式承诺维持关系的力量

不同类型亲密关系的分手率

研究者 时长 夫妻 同居者 男同 女同

布鲁姆斯坦和施瓦茨,1983 1.5年 4% 14% 13% 18%

柯德克,2004 12年 15% 19% 24%

同性婚姻: 无 有

鲍尔萨姆等,2008 3年 3% 4% 9%

注意:所有研究都是在美国进行。布鲁姆斯坦和施瓦茨 (Blumsteins Schwartz, 1983) 通过媒体广告在全美国范围内征集了样本 (n=2082) 。柯德克 (Kuidek, 2004) 在俄亥俄州的代顿市招募了新婚夫妻,通过口耳相传和同性恋杂志广告募集了男同和女同 (n=359) 。鲍尔萨姆和她的同事 (Balsam et al., 2008) 利用了佛蒙特州的同性婚姻记录找到并联系了刚结合的男同和女同;并要求他们邀请已结婚的异性恋手足和没有登记同性婚姻的男同或女同朋友与他们一起参加该项研究。总之,该项研究在3年追踪了 798个人。鲍尔萨姆研究中的同性伴侣数字包括男同和女同。

表中给出了在三个不同时长的研究中各类伴侣分手的百分数。每个研究都有它的长处和短处,但加在一起就很能说明问题。离婚现在很普遍,但在不同的时间长度来看,结婚的异性恋者仍然比未婚的人更不太可能分手。未婚的伴侣是同居的异性恋者或男同或女同并不重要——那些只是居住在一起的人都同样可能分手,都比夫妻更经常地分手。而且,当男同和女同进入同性婚姻 (即从法律上承认他们的亲密关系) 时,他们也比那些彼此没有做出正式承诺的伴侣更不可能分手。

这里得出
m.qiduwx.com提示您,本章没有阅读完,点击下一页进入下一页阅读!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