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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古代题材还是现代题材的剧作,都喜欢用一个梗:在女人生小孩的时候,医生问:保大人还是保小孩?这个问题,一直是悬在无数女性心头的噩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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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31日,榆林市第一医院绥德院区妇产科里,产妇马女士跳楼身亡。医院出示了视频和各种家属签字,证明是家属拒绝产妇剖宫产;而家属不承认,说是医院认为没必要剖宫产。

最终的调查结果证明,医院的诊断与治疗没有问题;但医院多处撒谎,误导公众、推卸责任;涉事医生及相关人员将接受调查与处分,赔偿情况未对公众公布。

责任的认定已告一段落了。

但“产妇疼痛难忍求剖宫产而不可得”的事件本身,就引起了很多女性的恐慌:一个健康的、各项指征正常的产妇,竟然就这样走了。这种恐慌,并不是源自对现代医术的不信任,而是源于对“自己的命由家属来安排”的不信任,也就是对自己相对于丈夫(和他的父母)的地位和价值的不信任。



在讨论当中大家的焦点都在于:为什么不能让产妇自己签字、让医生决定,而非要家属签字?一定要推动这个制度!

这种愤慨包含了另一层意思:我们宁愿相信医生、相信陌生人,也未必对身边的“家属”信任。

一般情况下,只要是正规大医院的医生,大家只能相信他们的医术和医德不会差。而且,在手术这种紧急关头,病人的生命和健康是与他们利益攸关的;他们衷心地希望手术成功、病人安全,这才符合他们的诉求。

而丈夫,甚至婆婆,则复杂太多。

当然,一个正常人,有一点同理心有一点感情的人,也该衷心希望妻子安全。但中国几亿已婚男性、几亿个婆婆,未必能保证每一个都是品德正常的。而且,在妻子生产的时候,生命安全与痛苦感受,更未必与丈夫的利益一致。比如:

产妇希望剖宫产减少痛苦,但丈夫觉得浪费钱;

剖宫产需要间隔三年才适合再生,但丈夫希望尽快再生二胎;

在产妇和胎儿之间,丈夫觉得胎儿比产妇重要,必要时,牺牲产妇的生命也无所谓;

一旦产妇在手术台上有意外,丈夫有可能拿到医院的巨额赔偿;

……

有些人大概还记得“李丽云事件”。这也是推动现在医疗签字制度的一个案例。2007年11月21日下午两点钟左右,孕妇李丽云因患感冒及畏寒、咳嗽等症状,在肖志军的陪同下走入北京朝阳医院京西分院呼吸内科门诊就诊。医院在接诊后,将其转到妇产科进行医治,并提出要对李丽云进行剖宫产手术。而陪同李丽云的肖志军号称系其丈夫(后查明,两人只是同居关系),明确拒绝在手术同意单上签字。手术未能进行。当天下午七点半左右,李丽云死亡。

这件事情在当年引起了很大轰动,成为年度法律事件之一;这也让大家对于“家属签字权”有了极深的恐惧。

产妇的生命权与丈夫和夫家利益,是不一致的。当然,在生死关头,像李丽云男友那么残忍自私的人很少见;但不体恤产妇的痛苦、不体恤产妇的危险,在她们最脆弱的时候,有意无意地伤害她们的丈夫、公婆,甚至亲生父母,却比比皆是。

不管是古代题材还是现代题材的作品,都喜欢用一个梗:在女人生小孩的时候,医生问:保大人还是保小孩?这个问题,一直是悬在无数女性心头的噩梦。虽然现在的医生们也多次指出了:医院不会问这句话的,一旦母子存亡有冲突,大人的生命权是第一位的。——但即便如此,也很难纾解女性的忧虑。因为很多人心里明白,自己在丈夫心目中的地位,可能无法与一个还没有成形的、没有生命权的胎儿相比。如果医院来决定,自己可保命;如果由丈夫来决定,则未必。

女性独立也好、自强也好、聪明能干也好,如果在平时,她们可以自己做主,可以选择自己的生活,大不了还可以离开。唯有在生孩子的时候,除了身体上虚弱、极端痛苦、要照料新生儿之外,她对自己的生命权和各种疼痛管理都毫无办法,一切都得仰仗丈夫、父母、公婆,所有的一切都是出自对方的良心、对方的同理心、对方对自己的感情;她自己几乎就是放在砧板上的鱼,任人宰割。

无能为力是一种极可怕的体验。这也难怪现在的产后抑郁症如此普遍了;侥幸没有得抑郁症,也一样要面对很多痛苦。

不要说为什么旧时代的女性没有现代医学、没有剖宫产、没有无痛分娩、没有侧切,她们都能熬过来,怎么你不能?是啊,所以以前死的女人很多。她们一生都在无能为力。但现代人,只要不想回到茹毛饮血、刀耕火种的原始人时代,就不要拿那种生死不由人的传统来要求女人了。



不少鸡汤文章借此在宣扬“产妇之死,说明嫁错人多可怕”;告诉你,你可以通过找一个“好男人”来规避风险:“好男人”会把你看得最重要,还会有“好公公好婆婆”,不会难为你。

——其实,明眼人都看出来了;这个能主宰你生死的人,与其说是丈夫,不如说是主子。我们的生命权,在这种时候,就靠着另一个人的仁慈、垂怜与爱情来决定了。把希望寄托到碰上“好人”上面,是多么脆弱和荒诞啊。

现代医学的昌明,不仅在于技术的发达,更在于有一套逐渐建立完善的医学伦理。它确认每一个人的生命权都是独立的,人的生命权是最重要的。比如,事关生死的紧急情况,在有明确手术指征的情况下家属又不同意,以医生说的为准……类似这样的医学伦理,都是优先个体的生命,看重人本身超过其家属意志。

不能贯彻这些价值观的医院,都是有违医学伦理的,是要负责任的。

这些问题,虽然不是每个人都思考过,但在大城市里,有生活经验的人心里是明白的,危急关头的医疗制度和医学伦理,比“家属”可信得多。

其实,中国现有的产妇死亡率已经很低了。2016年中国孕产妇死亡率为19.9/105,发展中国家的孕产妇死亡率是239/105,而发达国家则为12/105,中国孕产妇死亡率已经处在发展中国家前列并接近发达国家水平。如果考虑到其中很大一部分孕产妇死亡,是发生在没有送医或者在三无诊所里接生等情况,医院里产妇的死亡率更低。

而且,一般情况下的产科手术并不昂贵。这与其他大病重病动辄把一个家庭的财富耗尽有本质不同。

不缺钱也不缺技术,问题出在哪里呢?

我曾在新闻事件之后,邀请广州某三甲医院的产科主任来谈“现代女性生育是否还有很大风险”这个热门话题。她告诉我,除了正常的医疗事务,他们还花大量的时间与病人家属进行沟通,劝说他们接受手术方案。有时,他们为了说服一个家属同意手术,整个科室甚至院方的主要医生都车轮战一样去劝说;还要调解家庭矛盾,分析各人的心理,针对不同的情况做出不同的劝解方案……

大量的医疗资源,都消耗在与产妇家人的斗智斗勇上面。

本来,家属是该有知情权的,这是合理的;但现在,这种知情权,变成了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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