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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治通鉴第二百零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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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纪十七高宗天皇大圣大弘孝皇帝中之上龙朔二年(壬戌、662)



      唐纪十七唐高宗龙朔二年(壬戌,公元662年)



      [1]八月,壬寅,以许敬宗为太子少师、同东西台三品、知西台事。



      [1]八月,壬寅(十六日),唐朝任命许敬宗为太子少师、同东西台三品、知西台事。



      [2]九月,戊寅,初令八品、九品衣碧。



      [2]九月,戊寅(二十二日),唐朝开始让八品、九品官员穿浅蓝色衣服。



      [3]冬,十月,丁酉,上幸骊山温汤,太子监国;丁未,还宫。



      [3]冬季,十月,丁酉(十一日),唐高宗到骊山温泉,由太子监理国事;丁未(二十一日),回宫。



      [4]庚戌,西台侍郎陕人上官仪同东西台三品。



      [4]庚戌(二十四日),西台侍郎陕人上官仪同东西台三品。



      [5]癸丑,诏以四年正月有事于泰山,仍以来年二月幸东都。



      [5]癸丑(二十七日),唐高宗下诏令:定于龙朔四年正月封泰山,并于明年二月前往东都洛阳。



      [6]左相许圉师之子奉辇直长自然,游猎犯人田,田主怒,自然以鸣镝射之。圉师杖自然一百而不以闻。田主诣司宪讼之,司宪大夫杨德裔不为治。西台舍人袁公瑜遣人易姓名上封事告之,上曰:“圉师为宰相,侵陵百姓,匿而不言,岂非作威作福!”圉师谢曰:“臣备位枢轴,以直道事陛下,不能悉允众心,故为人所攻讦。至于作威福者,或手握强兵,或身居重镇;臣以文吏,奉事圣明,惟知闭门自守,何敢作威福!”上怒曰:“汝恨无兵邪!”许敬宗曰:“人臣如此,罪不容诛。”遽令引出。诏特免官。



      [6]左相许圉师的儿子奉辇直长许自然,游猎时损坏他人田里的作物,田主恼怒,许自然用响箭射田主。许圉师将许自然打了一百棍子,而没有上报。田主到司宪衙门起诉,司宪大夫杨德裔不作处理,西台舍人袁公瑜派人改名换姓给唐高宗上密封奏折告发此事。唐高宗说:“许圉师身为宰相,欺负百姓,隐瞒不报,岂不是滥用权势,横行霸道!”许圉师道歉说:“我位居朝廷机要部门,以正直之道侍奉陛下,不能全合众人心意,所以受到别人的攻击。至于滥用权势,横行霸道,或手握强兵,或身居军事重镇才有可能;我作为一名文官,侍奉圣明君主,只知道闭门自守,哪里敢滥用权势,横行霸道!”唐高宗大怒,说:“你怨恨没有领兵吗?”许敬宗说:“作臣下的竟敢如此,处死也不足以抵罪。”唐高宗命令立即将他领出去,又下诏免去他的官职。



      [7]癸酉,立皇子旭轮为殷王。



      [7]癸酉(疑误),唐朝立皇子李旭轮为殷王。



      [8]十二月,戊申,诏以方讨高丽、百济,河北之民,劳于征役,其封泰山、幸东都并停。



      [8]十二月,戊申(二十三日),唐高宗下诏说,因正讨伐高丽、百济,河北百姓为征役所劳苦,原定封泰山、去东都洛阳的事都停止进行。



      [9]海道总管苏海政受诏讨龟兹,敕兴昔亡、继往绝二可汗发兵与之俱。至兴昔亡之境,继往绝素与兴昔亡有怨,密谓海政曰:“弥射谋反,请诛之。”时海政兵才数千,集军吏谋曰:“弥射若反,我辈无噍类,不如先事诛之。”乃矫称敕,令大总管赍帛数万段赐可汗及诸酋长,兴昔亡帅其徒受赐,海政悉收斩之。其鼠尼施、拔塞干两部亡走,海政与继往绝追讨,平之。军还,至疏勒南,弓月部复引吐蕃之众来,欲与唐兵战;海政以师老不敢战,以军资赂吐蕃,约和而还。由是诸部落皆以兴昔亡为冤,各有离心。继往绝寻卒,十姓无主,有阿史那都支及李遮匐收其余众附于吐蕃。



      [9]海道总管苏海政接受诏命讨伐龟兹,唐高宗命令兴昔亡、继往绝二可汗发兵与苏海政一同前去。唐兵前进到兴昔亡境内,继往绝因一贯与兴昔亡有仇怨,于是秘密对苏海政说:“阿史那弥射要谋反,请杀掉他。”当时苏海政只有数千兵士,集合军官商议说:“阿史那弥射如果反叛,我们谁也活不成,不如先把他杀掉。”于是便假称奉皇帝命令,让大总管带帛数万段赏赐给可汗和诸位酋长,兴昔亡率领他的部下前来受赏,苏海政乘机将他们全部抓住并斩首。其中鼠尼施、拔塞干两部逃走,苏海政和继往绝率兵追击将他们讨平。唐军返回途中,到疏勒南,弓月部又引吐蕃兵前来,想与唐兵交战;苏海政因军队已经疲劳,不敢应战,便以军用物资贿赂吐蕃军,讲和后返回。从此,各部落都认为兴昔亡受冤屈,各怀离心。继往绝不久去世,西突厥十姓无首领,由阿史那都支及李遮匐收集西突厥余众附属于吐蕃。



      [10]是岁,西突厥寇庭州,刺史来济将兵拒之,谓其众曰:“吾久当死,幸蒙存全以至今日,当以身报国。”遂不释甲胄,赴敌而死。



      [10]本年,西突厥侵扰唐朝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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