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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尔虞我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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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界上有无数的两难问题,汉斯偷药算是其中的一个——关于惩罚与良心关系的平衡原则。而这里有了另一个:一位贪杯的醉鬼,已经三天不曾合眼了,虚弱得像一根摇摆的电线杆:高烧四十度,脉搏每分钟一百四十五下,并伴随了严重的脱水,被人送进医院。可是,酒鬼却把医院当做是日本集中营,竭尽全力地想要逃离此地。那么,人们该怎么办呢?是任由他跑出医院逃到大街上,直到痉挛脱水而死呢?还是不顾他的个人意愿,强制他住院,给他灌下大量的镇静药,最后把病治好呢?

斯皮德的观点很明确,应该采用后一种方案。因为,尽管当事人不认为自己有病,也不接受医生的诊断,但他的病情严重在事实上是确定无疑的。人们都知道,看不清真相,否认自己的病情,这本身就是一种病态。

同样,这个问题可以泛化——这也是斯皮德所要表达的观点——无法认定自己的人格失常、目的不纯,也是恶人的一大特征。

恶人拒绝承认本身有罪的现状,也拒绝承认本身有罪的痛可;于是,在经过投射以及找人顶替的途径中,将痛苦转嫁给别人,这些人也许因此不会受到痛苦的困扰,却把周围的人拉下了水,因此,恶人制造出了一个病态的环境。

许多人不愿意把邪恶当做是一种疾病,理由在于邪恶是无药可治的。这样的观点忽略了一项事实:即使多种细胞硬化症和心理缺陷(赛斯·沃勒同时兼顾了这两个问题)都是不可治愈的,人们却称它们为疾病。斯皮德现在为他的朋友,找到了第三种疾病——那就是邪恶!并且,随着两人分歧的不断加剧,争论变成了争吵和指责,随后,导致了两人的分道扬镳。

这些内容,是隔壁的化验室加班人员,听到实验室里两人愈吵愈烈而不断攀升的声调之后,进行的总结。杨克·拉尔夫彻底被这些言论搞得晕头转向了。他无法想象,亲密得已经形成了默契的赛斯与斯皮德,到底为什么为一个涉嫌“邪恶”的观念问题而打得“头破血流”,最终不欢而散。

斯皮德盛怒之下,当晚便赶往机场,弄了张返回迈阿密的机票;而赛斯,则呆呆地陷进沙发中,思考了整整一宿……

事情的起因,需要回溯到那天下午,斯皮德检验出了枕头里暗含的“死亡面具”,从而证实了赛斯坚持的观点——汉考克是被人谋杀的。

赛斯因而兴冲冲地对斯皮德微笑:“听着,呃,老伙计,我一直有一个猜疑,你来听听它是不是合理。”

“得了吧,”斯皮德嬉皮笑脸地摆摆手,“别来这套,人们这样说的时候,往往是他自己已经打定主意,只是想随意找的什么人来附和一下。”

两人随即都笑了一阵,可那个猜想就暂时搁浅了。

原因在于,两人接到了杨克的通知——关于文森特指纹上的伤疤的发现。斯皮德因此接到了新的检验工作——关于凶器上的指纹的再次化验;而赛斯,则敏锐地嗅到可能由此引发的政治问题,他不希望年轻的杨克升任了侦探长,也一并继承了汉考克的过错,而成为替罪羊。他马不停蹄地找到了文森特的律师赫拉·肯,劝说他打消了对警察局证物失察的起诉念头。

等到赛斯回来,已经是晚上九点多。斯皮德完成了化验工作,正靠在沙发里打盹儿。

斯皮德睡得很轻,故而赛斯一进屋,他就醒了。“说说你的猜想。”他冲了两杯咖啡,摆在沙发边的小茶几上。

赛斯花了几秒钟来整理语言逻辑:“在见到菲玛太太之前,我就已经开始怀疑一些东西了。一切证据都毫无疑问地指向了文森特,对吧?”

“是啊,那怎么了?”

“你或许不了解文森特,但我和他是多年的同学,文森特并不傻。所以,抛开第一被害人不谈,他至少不该跟玛格丽特上床之后,立刻干掉她,即使他有必要这么做,那他也不该傻乎乎地在宾馆留下自己那么多痕迹。这一点不合常理。”

“对,就像汉考克的案子,除了一个涂抹掉的唇吻——那可能是汉考克端起杯子,硬给凶手灌下的,为了不让被害人起疑心,凶手只得照做了,但她离开之前,还是擦拭了被子。”

“对,所以我们只找到了口红的成分,而无法复原那个唇印,”赛斯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支口红,摇晃一下,又放进口袋,“我在回来的路上买。接着说,文森特至少不应该傻到连自己留下的痕迹都不处理一下就离开宾馆。也许一个冲动型罪犯会如此疏忽,但计划好的谋杀案不该如此。”

“不错。还有在凶器上发现的指纹,过于清楚明显了,这和布置在房间里的两处炸弹相矛盾。”

“嗯,所以,我一开始就怀疑文森特作为凶手成立的可能性,既然不是文森特所为,那么必然有人嫁祸。可这样的嫁祸也有点过于复杂了,另外,在尸体的处理上,也有些不对劲。”

“这很有意思,说说看。”

“如果换成你我要嫁祸一个人,会怎么做?”

“嗯,这倒是个问题,”斯皮德不好意思地笑笑,“很多人年轻的时候,都会有一种冲动,对某人不满啊什么的。所以呢,尽管不会去实施,但心里会存有些比较邪恶的念头。”

“说得对。”

“嗯,如果是我的话,我想我会跟踪调查。”

“说得更详细一点。”

“我会跟踪想要陷害的人,弄清楚他和谁的关系最亲密——而且,这种亲密的关系是众所周知的。最好的下手时机,应该是在他与那个亲密的人,一起消失在众人的视野之后,干掉被害人,同时,确保在这个时间段里,我要嫁祸的人,缺乏能够证明他不在现场的证人,这样就足够了。”

“是的,一般人都会这样来思考问题。这就形成了一个问题,为什么本案的被害人,尸体都被处理过——当然,第一被害人不是,可她被丢弃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直到腐烂到无法辨认才被发现。这样的做法,如果文森特是凶手,倒还说得通;但如果是嫁祸,就有些奇怪了,警察局很难辨认出被害人的身份,而且时间拖得太长了,即使这两名被害人都有亲属,他们可能也无法记清,被害人最后是和什么人在一起,准确的时间也不好确认。”

“对,这是个问题。”

“因此我有了一个大胆的猜想,既然凶手这么做了,那么必然有他这么做的理由——凶手也许正是要混淆这个时间点。”

“此话怎讲?”

“为了便于他自己混入证人队伍。”

斯皮德因此沉默了,证人队伍……

“是的,证人队伍。这两名被害人,人际交往完全相反,一个寡然索居;另一个滥交堕落。两人的共同点只有两个,第一,没有特别亲近的亲属和朋友,缺乏明确证人;第二,她们都与文森特存在关系。而案件由于汉考克的独断专行,我们不大清楚那个潜在的证人是谁,但回忆一下,当我们初到普利茅斯的第一天,谁来警察局找过汉考克?”

“雷那德·布莱恩?!”斯皮德为之动容。

“的确,我们知道的仅有雷那德一个人。不过,当时,我还并没考虑到这些问题,观点形成于见到菲玛太太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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