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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Ⅰ
           以下这篇离奇的故事,是我在火车上由一位萍水相逢的朋友说给我听的。他是一位七十开外的绅士,他那十分善良而又和蔼的外表,以及热切而又诚恳的态度,使我相信他亲口叙述的每一件事肯定都是千真万确的。他说:
           您总知道,暹罗国人[2],对王室饲养的白象是如何奉若神明。您总知道,白象是专供君主用的,也只有国王能拥有它,它在某种程度上的确比国王更为崇高,因为它不仅受人尊崇,而且受人崇拜。再说,五年前,大不列颠和暹罗两国之间发生了边界纠纷,不久事态就说明,错误显然是在暹罗一方面。因此很快就划定了每一处的分界线,英国代表说他感到满意,双方应捐弃前嫌。这使暹罗国王如释重负,于是,一半是为了要表示感谢,但一半也许是为了要消弭英国可能仍留下的少许旧恨,仍对他耿耿于怀,于是他打算送英国女王一份礼品——照东方人的想法,这是取悦于一个敌人的最可靠的方法。这份礼品应当不只是高贵的,而且是比一切都更高贵的。那么,还有什么礼品能比一头白象更为合适呢?当时我正在印度文职部门中担任那样的职位,被认为是特别有资格受那份殊荣,即护送那件礼品去进贡女王陛下。于是,为我以及我的仆役、随员和照护白象的服务人员装备了一条船,我在预定的日期抵达纽约港,然后将皇家托运的东西安顿在泽西城内最佳的地区。必须在那里逗留一个短暂时期,以便让这动物在重新开始航海之前恢复它的体力。
           两星期里,一切安然无事——突然,我遭到了飞来横祸。白象被偷走了!深夜里有人给我打来电话,将这惊人的消息通知了我。好半晌,我在恐怖与焦急中失去了理智;我不知如何应付是好了。随后,我逐渐镇静,终于定下神来。我很快考虑到自己应当采取什么行动——可不是,对于一个有理智的人来说,也只有采取那一行动。虽然时间已经那么晚,但我仍飞往纽约,找到一个警察,由他把我领到侦缉队总部。很幸运,我及时赶到那里,总部的第一把手,大名鼎鼎的布伦特总探长正准备回家去。他是一个中等身材、体格壮实的人;每当他深思时,他总是习惯地蹙起眉头,沉吟着用一个手指轻轻地敲他的脑门子,而这些表现立即给你留下一个印象,相信你是站在一位不同凡响的人物面前。单是他那副形象,就为我增强了信心,给我带来了希望。我说明了自己的来意。这些话丝毫也不曾打动他;对他那钢铁般的沉着态度并没产生更多显著的影响,就好像我是在说有人偷走了我的一条狗。他招呼我坐下了,然后若无其事地说:
           “请让我思考一下。”
           他一面说这话,一面在办公桌前坐下,将脑袋伏在一只手上。几个办事员正在屋子的另一头工作,在此后的六七分钟里,只听见他们的笔擦在纸上的沙沙声。同时,总探长坐在那里,坠入沉思。最后,他抬起了头,就在他脸上那些坚定的纹路间,我看出他的脑子已经完成了任务,他的行动计划已经制定。他说——他的语声听来是那么低沉,但又是那么激动人心:
           “这可不是一桩寻常案件。每采取一个步骤时,都必须谨慎小心;每做出下一步行动时,都必须对前一步行动感到踏实,而且,必须保密——要绝对严加保密。不可以对任何人提起这件事——哪怕对记者们也不要提起。我会去对付他们;我会注意,让他们只能打听到那些我存心要让他们知道的事。”他按了按铃;一个年轻人走进来。“阿拉里克,对记者们说,叫他们暂时留下。”年轻人退下了。“现在让咱们继续谈这件事——要系统地谈。干我这一行的,不采取严格和细致的方法,什么也办不成。”
           他取过一支笔和一些纸。“好吧——象姓什么?”
           “哈桑·本·阿利·本·塞利姆·阿布达拉·莫哈默德·莫伊塞·阿尔哈玛尔·贾姆塞特杰阿布霍伊·杜利阿普·苏丹·埃布·布德普尔。”
           “很好。名字呢?”
           “江博。”
           “很好。出生地点?”
           “暹罗首都。”
           “父母都健在吗?”
           “不——都死了。”
           “除了这一个,它们还有其他子息吗?”
           “没有——它是独生子。”
           “很好。在这一项目下,这些材料已经足够了。现在请把那象描绘一下,不要漏掉一个细节,不论那是多么微不足道的——我的意思是说,在您看来是微不足道的。对干我这一行的人来说,根本没有什么微不足道的细节;微不足道的细节是不存在的。”
           我一面描绘;他一面记录。等我描绘完毕,他说:
           “喏,听好。如果我有什么地方记错了,就给我更正。”
           以下就是他宣读的:
           “身高,十九英尺;身长,从前额顶到尾巴根,二十六英尺;鼻长,十六英尺;尾长,六英尺,全长,包括鼻子和尾巴,四十八英尺;牙长,九英尺半;耳朵大小与这些相称;脚印和一只桶倒立在雪地里留下的印迹相似;象的颜色是灰白的;每只耳朵上有一个碟子大小的洞,可供嵌饰珠宝;它有一个相当引人注意的习惯,那就是爱把水向观众们喷射,并用它的鼻子粗暴地对待人们,不光是它的熟人,甚至所有的陌生人;它的右后腿微微有点儿跛,左腋下有一个小疤,那是从前生疖子留下的;它被偷走的时候背上驮有一座塔楼[3]里面设有十五个座位,披着一块普通地毯大小的织锦缎鞍坐垫。”
           没有记错的地方。总探长按铃,将描绘的特征交给阿拉里克,说:
           “立刻把这通知印五万份,寄给美洲各地每一个当铺和侦缉队办事处。”阿拉里克退了出去。“瞧——到目前为止,一切都进行得很顺利。下一步,我必须有一张失物的照相。”
           我交给他一张。他一丝不苟地验看了它,然后说:
           “也只好用这一张了——既然咱们没有更好的;可惜它卷起了鼻子,塞在嘴里。这很令人遗憾,它这是存心要叫人作出错误的判断呀,因为,它通常当然不会把鼻子放在那儿。”他按了按铃。
           “阿拉里克,明天一早你先把这张照片添印五万张,然后把它们和那些描绘特征的通告一起发出去。”
           阿拉里克出去执行他的命令了。总探长说:
           “当然,必须悬赏才行。嗯,至于那笔赏金的数目呢?”
           “您看应该出多少?”
           “首先,我应当说——嗯,就出它两万五千元吧。这是一件既复杂又困难的工作。有千万条逃走的道路和千万种隐藏的可能。这些盗匪到处都有他们的朋友和同伙——”
           “天哪,您可知道他们是谁吗?”
           练就了隐瞒内心思想与感情的那副谨小慎微的表情,以及那从容不迫的答话,没让我听出一点儿言外之意——
           “且别去管那个。我可能知道,也可能不知道。我们一般是看他作案的方式,以及他要偷的东西的大小,从而获得精细巧妙的线索,推测出我们要追捕的人是谁。我们现在要对付的可不是一个扒手,或者串门子顺手牵羊的小偷,瞧,您必须承认这一点。这件失物可不是一个初出茅庐的生手所能‘举起’的[4]。但是,正像我刚才所说,考虑到办这件案子我们势必要跑许多地方,而那些贼也势必会一路上尽力掩蔽他们的行踪,这样看来,悬赏两万五千元也许是太少了一点儿,但是我想,开始时不妨出这个数。”
           于是我们决定一开始先出这么多赏金。然后,这位任何可能作为线索的疑点都不能逃过他的先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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