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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侦探史中,有的案例说明,某些罪犯是由于我们掌握了他们特殊的胃口而被发现的。那么,这头象吃些什么,它吃多少?”
           “这个吗,要问它吃些什么——它什么都吃。它能吃人,它能吃《圣经》——它能吃下人和《圣经》二者之间的任何东西。”
           “好——这确实非常好,可惜太笼统了。需要的是具体细节——对于干我们这一行的,只有具体细节才是有价值的。好吧——就说人吧。每一顿——或者,如果您愿意这样计算,就说一天吧——它能吃多少人,如果是新鲜的?”
           “它倒不在乎他们是不是新鲜的;仅一顿它就能吃下五个普通的人。”
           “很好;五个人;我们把这记下。它更爱吃哪一些国家的人?”
           “对哪一些国家的,它倒是一视同仁。它更欢迎那些熟悉的,但并不歧视那些陌生的。”
           “很好。那么,再谈到《圣经》,它一顿能吃下几本?”
           “它能吃下整整一版出的那么多本。”
           “这说得不够简单扼要。您的意思是指普通的八开本,还是家庭用的插图本[5]?”
           “我想,它对插图并不在意;意思是说,我认为它并不把附有插图的看得比单有文字部分的更贵重。”
           “不,您没懂我的意思。我指的是体积。普通的八开本《圣经》,每本大约重两磅半,而那附有插图的四开本重十磅到十二磅。它一顿吃多少本多雷版[6]的?”
           “要是您早已认识这象,您就不会提出这问题了。你有多少它就吃多少。”
           “啊,那么就用钱数来计算吧。咱们总得想个办法把这一点弄明白。多雷版,那种俄国皮子包书角的,每本卖一百元。”
           “它需要吃大约五万元的——比如说,一版出的约五百本。”
           “瞧,这样就更为明确了。让我把它记下。很好;它爱吃人和《圣经》;到现在为止一切都令人满意。此外它还要吃些什么?我需要细节。”
           “它会丢下了《圣经》,去吃砖头;会丢下了砖头去吃瓶子;会丢下瓶子,去吃衣服;会丢下衣服,去吃猫;会丢下猫,去吃牡蛎;会丢下牡蛎,去吃火腿;会丢下火腿,去吃食糖;会丢下食糖,去吃馅饼;会丢下馅饼,去吃土豆;会丢下土豆,去吃麦麸;会丢下麦麸,去吃干草;会丢下干草,去吃燕麦;会丢下燕麦,去吃大米,因为它是用大米喂养的。没一样东西是它不要吃的,除了欧洲黄油,但是,如果肯品尝一下,它也会吃的。”
           “很好。每顿一般的食量是……大约是……”
           “这个吗,是从四分之一吨到半吨吧。”
           “那么它喝的是……”
           “凡是流质都喝。牛奶,水,威士忌,糖蜜,蓖麻油,松节油,石炭酸……这里没法一一细举;不论是什么流质的,您想到什么就记下什么吧。凡是流质的它都要喝,除了欧洲咖啡。”
           “好极了。至于数量呢?”
           “就写五到十五桶吧——它口渴的程度不一样;吃其他东西,它的胃口倒是不变的。”
           “这些细节很不寻常。它们肯定能为追踪它提供很好的线索。”
           他按铃。
           “阿拉里克,去请伯恩斯探长来。”
           伯恩斯来了。布伦特总探长把全部案情逐条向他解释清楚。然后,他用胸有成竹、习惯于发号施令的人那种清晰而又果断的声调说:
           “伯恩斯探长,派琼斯、戴维斯、哈尔西、贝茨和哈克特几位探员去跟踪那象。”
           “是,长官。”
           “派摩西、达金、墨菲、罗杰斯、塔珀、希金斯和巴索洛梅尤几位探员去跟踪窃贼。”
           “是,长官。”
           “派一队实力雄厚的警卫队——包括三十名精选人员,再加上三十名换班人员——分布在象被偷走的地方,在那里日夜严加监视,必须持有我签署的命令,否则谁也不准走近那里——除了新闻记者。”
           “是,长官。”
           “派便衣侦探去火车上、轮船上和渡口仓库里,以及所有从泽西城通往外地的大路上,奉令搜查一切可疑的人。”
           “是,长官。”
           “让所有这些人员都带着那张照片,连同有关大象特征的描绘,命令他们搜查所有的火车,以及去往外地的渡轮和其他船只。”
           “是,长官。”
           “如果发现了象,就捉住它,拍电报通知我。”
           “是,长官。”
           “立即通知我,如果发现线索——诸如畜生的脚迹,或者那一类的东西。”
           “是,长官。”
           “命令水上警察严加戒备,巡逻临江一带地方。”
           “是,长官。”
           “派便衣侦探分守各条铁路:北到加拿大,西到俄亥俄,南到华盛顿。”
           “是,长官。”
           “派一些专家到所有的电报局里,去监听所有的电讯;要责令电报局将所有的密码急电都译出来。”
           “是,长官。”
           “所有这一切,都要在极度保密的条件下办妥——注意,绝对不能让任何人识破。”
           “是,长官。”
           “准时向我汇报,仍旧是那老时刻。”
           “是,长官。”
           “去吧!”
           “是,长官。”
           他走了。
           有一会儿工夫,布伦特总探长一语不发,在琢磨什么,这时他眼光中的热情火花在逐渐暗淡,终于消失。然后,他转过身面对我,以平静的口气说:
           “我这个人可不爱自吹自擂,那不是我的作风,可是——咱们准会找到那头象。”
           我热情地和他握手,向他道谢;再说,我对他确实是衷心地感谢。我对他越看越喜欢,也越加崇拜,并对他那行业中的神秘奇迹感到惊讶。于是,那天夜里我们暂时分手;回到自己的下处,我的心情远比先前去他办公室时痛快多了。
           Ⅱ
           第二天早晨,这桩案件全部见了报,报上将它描写得淋漓尽致。甚至添了一些细枝末节——谈到了这一位某某探员、那一位某某探员,以及其他另一位某某探员的“推测”,并作出了种种假设:盗窃是如何进行的,窃贼是一些什么人,他们又携赃潜逃到了什么地方。这类推测一共有十一种,它们罗列了所有可能的估计:单是这一点就说明探员们是多么了不起的独立思想家。没有两种推测相同,甚至是很相似,除了其中一条引人注目的细节;有关那一条,所有十一种推测都是绝对一致的。那就是:虽然我的房屋后墙被捣毁,但惟一的那扇门却仍旧锁着,而象并不是从墙缺口偷出去的,是从其他出口(至今尚未查明)偷走的。大家一致认为,窃贼之所以要打开那个缺口,只是为了要使探员作出错误的判断。我和任何其他外行也许再也不会想到那是一条诡计,然而它一点儿也蒙骗不了那些探员。比如,我原来认为某件事纯属理所当然的,但实际上却恰恰作出了最错误的判断。十一种不同的见解都指出了假定的窃贼姓甚名谁,然而没有两种指出了同一个窃贼;涉嫌的总共达三十七人之多。所有报上的报道,结尾都引述了最重要的一条意见——也就是布伦特总探长的意见。以下是这类叙述的一部分:
           “总探长知道两名主犯是谁,他们是‘硬汉子’达菲和‘红头发’麦克法登。在这次盗窃案发生的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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