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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开始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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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部小说都有开头、过程与结尾。

我在大学学习写作时,首次听说了这条定理,后来又无数次与它相遇。之所以与你们分享,是因为这种说法确实无可挑剔。

我尝试回忆在过去二十年里,掌握这条定理对我的创作有没有帮助,却想不到任何正面的事例。当时我还了解到,如果全美人民平分一九三八年怀俄明州生产的干豆子,每个人可以分到三分之一磅①,这个冷知识多年来一直在我脑中徘徊,对我来说也没有什么用处。但我也顺口与你们分享一下。

开头、过程与结尾?

咱们从开头说起吧。

小说的开头非常重要。几个世纪以前,在生活节奏相对缓慢的年代,小说家们拥有得天独厚的优势。那时没有广播电视,也没有多少小说家。小说这种类型的艺术才刚刚出现。而且,当时的生活节奏相对缓慢。没有汽车,更没有登月火箭。在生活和文学世界里,人们都可以不紧不慢。

在那个年代,小说也可以不急不缓地慢慢展开。开头的第一章可能很长,作者可以用大量的篇幅为接下来的故事做好铺垫。在乔治王朝时期或维多利亚时代的不少作品中,第一章只有对主人公家庭的基本介绍而已;第二章开始之前,主人公还没有出生呢。

然而时过境迁,今非昔比。如今无数小说像上下班高峰期间地铁里的乘客一样挤在一起,踮着脚尖高喊:“读我吧,读我!”它们不仅要与同类竞争,还要与其他争夺大众业余时间的活动比拼。读者哪怕做好了精心慢读的心理准备,也无法接受第一章除了家谱什么都没有。小说的开头需要立刻抓住他的注意力,否则他分分钟可以选择换一本书读。

“决定读者买不买这部作品的是第一章。”米基·斯皮莱恩(Mickey Spillane)曾经说过,“最后一章则决定他们买不买下一部作品。”

我听说斯皮莱恩是从作品的最后一章开始创作的。他的理论是,鉴于结局是整部作品的高潮,和从头开始相比,从最后一章开始写作更能铸就精彩的结局。我能够理解这种逻辑,但在这里我还是假设你会从全书的开头开始创作。就算没有其他好处,这么做至少方便编写页码。

言归正传,第一章确实会对读者是否购买一部作品起到决定性的作用。为了成功说服读者,作品的开头必须引人入胜。剧情的发展必须让读者立刻身临其境。若是能以动作或者情爱之类的刺激场面开场,那就更好了。

新手常在这方面遇到困难。曾经的我就是如此。我喜欢在作品的开头介绍人物,安排他们来到小镇,搬进新的公寓,或者像我开始创作新的作品一样开始人生的新阶段。他们会结识新朋友,在沟通中搜集信息。这样的开头怎能一下抓住读者的注意力呢?

我将与你们分享一个诀窍。这是我二十多年前领悟到的独门绝技,现在你们只要花九点九五美元书价就能得到。我相信,哪怕这是这本书给你带来的唯一收获,你也没什么好抱怨的。因此,请屏气凝神听我分析。

小说的开头无须是故事的开头。

首先请让我分享一下我是如何听说这句箴言的。我写过一部推理小说,事实上那是我第二部以真名出版的小说,由金牌出版社(Gold Medal)以《死亡的背叛》(Death Pulls a Doublecross)这样过目即忘的名字出版。这部作品是钱德勒和麦克唐纳风格的直白推理小说,主人公爱德·伦敦(Ed London)是一位亲切的私人侦探,除了爱喝白兰地和烟斗不离手之外,没有其他特质。在故事中,他没有头部受伤,也没有从楼梯上摔下。在整部作品中,大概也就只有这两个老套情节我没有用上了。

在最初的版本中,故事从伦敦不靠谱的连襟前来拜访开始,这位连襟的情人最近惨遭杀害,而他本人正是第一嫌疑人。在第二章中,伦敦把这位年轻女士的遗体用一张东方地毯裹好带到了中央公园,他把毯子展开,让她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随后,伦敦开始追踪凶手。

完成之后,我请当时我的代理人亨利·莫里森(Henry Morrison)试读了作品。他认真地读完了全书,然后用电话与我进行了讨论。

“把前两章的顺序调换一下。”他说。

“什么?”我问道。

“从第二章开始,”他耐心地解释道,“把第一章变成第二章。要重新用打字机打一遍,确保自然过渡,但应该不用重写太多。这是为了让故事从动作场面开始,一上来就是伦敦搬运尸体的场景,然后再回去解释他在干什么以及为何这样做。”

“哦。”我恍然大悟。然后偷偷向上瞟了一眼,想看看头顶上有没有出现一个电灯泡。看来这种画面只会出现在漫画里。

这个看似简单的调整并没有让《死亡的背叛》得到“爱伦·坡奖”的提名。阿拉伯所有的香水也无法像这样化腐朽为神奇。但它确实显著提升了这部作品的质量。将第二章提前之后,我用动作场面开场,作品的开头有了动感和剧情。此时读者根本不知道爱德·伦敦是谁,不知道为何一位年轻女士会像奶酪被卷在薄馅饼里一样被裹在他的布哈拉毯子里,但此后读者有充足的时间了解前因后果。在此之前,我要先用动作场面抓住他们的注意力。

(读者可能也会好奇爱德·伦敦哪来这么大力气,可以搬得动裹着尸体的地毯;哪怕里面没有尸体,东方地毯也相当沉重。然而多年来我都没有想到这个问题。)

《死亡的背叛》之后,这种手法成为我的固定节目。我在七册以谭纳为主人公的作品中都运用了类似的技巧。有时是先写一章紧张的情节,然后再开始介绍故事的背景,有时是让情节发展两到三章,然后再通过闪回向读者介绍人物以及他们的行为和动机。在谭纳系列中,这一技巧还有另外一个功能。开头的章节总是会让谭纳身处险境——在《谭纳成双》中,他在泰国北部被关在了一个悬空的竹笼子中,日出时将被处决,在《作废的捷克人》(The Canceled Czech)中,他在捷克斯洛伐克的火车上遭遇了查验证件的警察,在《谭纳的非洲大冒险》(Me Tanner, You Jane)中,他更是在莫当诺兰德(Modonoland)直接被活埋。动作突然中断,强迫读者阅读闪回片段能够保持甚至加强这种悬疑,这和老式连续剧在结局吊足观众胃口是同样的手法。

这种从故事中间开始的手法非常适合悬疑、冒险和动作小说。不过,在没有主人公被扔下火车、活埋或者日出时被处决的情节的小说中,这种手法同样有效。如果你的作品讲述的是少年在大城市失落了的故事,不一定要从他来到大城市开始。可以选取来到大城市几周之后,和认识的女孩互动的场景。可以是在派对上,在床上或者在争吵时,随便什么场景都可以——这毕竟是你的作品,不是我的。随后,在接下来的一章里,你可以补充缺失的背景信息。记住,重点是抓住读者的注意力,让他们想知道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想做到这一点,要让人物处于有动作、冲突和变化的场景之中,而不是坐在公园的长凳上思考人生的意义。

很多一流的主流小说都是这样的套路,以精彩的场景开场。不过,也有一些小说会在第一章描述一场危机,随后用三十章详细描述主人公此前的人生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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