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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瓶颈、死胡同和冤枉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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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进行到一半突然碰壁,这样的事时有发生。开始一切顺利,给人一种虚假的安全感——但真实的安全感真的存在吗?——然后一切突然分崩离析,将你一个人留在原地,自知难逃此劫,却仍然相信可觅起死回生之术。

若我有屡试不爽的魔法答案,就不会写这本书了。不是因为不愿与你们分享如此神奇有效的办法——那将是我的莫大荣幸,而是因为我要忙着完成这些年来半途而废、在抽屉和纸箱中默默老去的众多作品。

有时候,完成一两章之后我会觉得不太满意并将其放弃,但这里说的不是这种情况。这些不过是我的“小白鼠”,一旦发现效果不好就可以毫不犹豫地放弃。不,我说的是已经完成了五十页、一百页甚至一百五十页但突然莫名出现问题的作品,有时是作者的问题,有时是内容的问题,总之创作由此止步不前。

有时发生这种情况,是因为我常常在对剧情还不是十分有把握的情况下开始创作。如果以更加具体合理的情节梗概为蓝本,走进死胡同的概率一定会大幅降低。然而另一方面,只构思好开头随后见机行事的写作方法成就了我最成功的几部作品。如果为此需要闯几次死胡同的话,我甘愿付出这样的代价。

同时,投入大量时间、精力和情感最终却一无所获绝不是令人愉悦的经历。尽管舒伯特的《未完成的交响曲》(Unfinished Symphony)是所有交响乐团的必演曲目,狄更斯未完成的遗作《艾德温·德鲁德之谜》(The Mystery of Edwin Drood)也得到了出版,这并不代表我那些夭折的作品就能名扬天下。为之悔恨只是浪费时间,我当然希望在未来尽量避免这种半途而废的情况。

我逐渐意识到我每一次创作都会在某个地方遇到障碍。马拉松选手在跑到二十英里时也会因为肝糖耗尽而感到精疲力竭。但他们仍继续坚持,最终基本都能完成比赛。

我的大多数悬疑小说手稿篇幅都在两百页左右,也就是大约六万字。大多数时候,会在写到一百二十页左右的时候出现问题。我容易在那个阶段对作品失去信心——更准确地说,是对我圆满完成作品的能力失去信心。情节不是过于简单无法抓住读者的注意力,就是过于复杂无法顺利收场。我发现自己一会儿担心动作场景不够,一会儿纠结主人公面对的情境不够绝望,一会儿又害怕因为注意力分散而创作出无聊的作品。

我逐渐意识到这些担忧都是毫无根据的。我不知道为何会产生这样的误解,但我怀疑它们与作品本身关系不大,更多是来自我的态度。无论发生了什么,我都可以凭经验判断作品本身多半没有问题,只要克服障碍继续向前推进,最终就能创作出合格的作品。

如果选择暂时搁置,等待奇迹发生,我可能就再也不会碰它了。

这种情况也许并不会发生在每个人身上,但我确实为此付出了不小的代价。在内心动摇时停笔确实是很大的诱惑。暂停一下有好处的逻辑看似非常合理——“给大脑充电”之类的说法十分常见。不过,这种想法恐怕是我们的一厢情愿。在创作上遇到困难是令人倍受煎熬的,这种时候所有人都想干点别的——随便什么都行!但是一旦放手,作品很可能会中途夭折。

我很少重拾中途放弃的那些作品。这也许是合理的,在路边落灰就是它们最好的命运,但其实我不这么认为。在我看来,有些被我放弃的作品正是在一百二十页左右出现问题;如果我坚持一下,完成不是问题。中断写作让我牺牲了此前积累的创作动力。另外,我对角色和情节设定的理解也逐渐淡化。作品逐渐从我的大脑和潜意识里消失。

请理解,这里说的不是偶尔休息一两天。如果长时间高强度工作,适当停笔休息一下是有好处的。但如果一停就是一周或者一个月,刻意对它敬而远之的同时开始创作其他作品,那就是永远搁置了。

即便如此,创作者还是时常会在一部作品创作到一半的时候遇到瓶颈,走进死胡同或者误入歧途。既然坚持创作是最有效的解决方法,具体如何实行呢?

问题时常出在情节上。如果你的提纲和我的类似,总是开头很详细、后面基本听天由命,那么解决问题的关键多半在于提前规划好接下来的剧情发展。在悬疑小说中,由于故事的展开同时也伴随着谜底缓慢揭开,决定情节下一步的发展更加困难。

但拟订详细大纲的人也会遇到类似的问题。我撰写详细提纲时也不例外——一旦作品与提纲出现偏差,麻烦就会不请自来。也许是某个角色最终的面貌导致此前设计好的情节不再可行。之前我们提到过灵活性的重要性,强调不能让情节的自然发展被提纲所禁锢。一旦两者出现分歧,你就会和不用提纲创作的人面临同样的问题。你得重新设计接下来的情节。

每次想到这种瓶颈,我脑中都会出现圆木堵塞的场景。大多数情况下,我脑中有足够多的想法,但它们像漂浮在河面上的圆木一样混乱地挤在一起,你沉我浮,乱作一团。只要稍微梳理一下,创作就能像圆木顺流而下一样顺利地进行下去。

我发现疏通想法的最好办法是用打字机与自己对话,忽略风格,与理智自言自语,完成一封写给自己的意识流书信,同时也是作品未完成部分的情节提纲。这种草稿一般用完就会立刻被我扔掉——我认为没有必要为后人保存这些片段,他们对我的书都不感兴趣,更别提这些不起眼的碎片了。在最近的一次创作中,我遇到了当时看来非常严重的情节问题。最终我通过用打字机自言自语找到了解决方法,因为想到写这本书的时候可能会用到,我就没有把当时的碎碎念丢掉。以下就是创作《喜欢引用吉卜林的贼》遇到困难时,我自言自语的内容:

好了,这个故事到底要何去何从?伯尼受威尔肯(Whelkin)之托从阿克赖特(Arkwright)那里偷来了古董书。他们在庞洛克(Porlock)的公寓见面。结果伯尼被她下了药,醒来之后成了谋杀她的嫌疑人。同时,一个锡克教徒妄图从伯尼手里偷书却不幸拿错了。

好的。这个锡克教徒可以是斋浦尔大君(Mahar-ajah of Jaipur)的手下。马德琳· 庞洛克也是受命行事,偷到书之后卖给了阿克赖特。假设庞洛克是阿克赖特的情人,伯尼可以从她衣柜里毛皮大衣的标签发现两人的关系。她也认识威尔肯——所以来书店时才会戴假发——还发现了威尔肯借伯尼之手偷书的计划。

假设阿克赖特为了敲定一单进出口生意,想把这本书送给一位收集反犹太人素材的沙特阿拉伯大人物,这份礼物一定能迅速拉近双方的关系。阿克赖特本人也是收藏家,有可能和沙特人聊到书的话题。

假设市面上这本书其实有很多本。威尔肯从英国进了一批货,随后伪造了写给哈葛德的题词,再把这些冒牌货以高价一一卖给有钱的古书收藏家,并要求买家严格保密。他卖了一本给阿克赖特。随后却发现后者要把这本书敬献给沙特人。威尔肯不得不想办法把阿克赖特手上的书偷回来,否则,造假的事情就会被沙特人发现。

是谁杀死了庞洛克?

可能是威尔肯。威尔肯为了卖书,通过庞洛克接近阿克赖特。庞洛克自己也想把书弄到手再卖给别人。威尔肯在伯尼被庞洛克下药迷昏之后潜入公寓,杀害庞洛克之后嫁祸给伯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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