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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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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人行》(Threesome)中,吉尔·爱默生(Jill Emerson)的角色之一想要知道小说的一章多长比较合适。和亚伯拉罕·林肯(Abraham Lincoln)的腿一样长,另一位角色如此回答(你也许听说过林肯曾告诉一位诘问者,人的腿应该足够从身体延伸到地面)。

一个章节则应该能从前一章延续到后一章。换句话说,有关章节的长度,并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清晰标准。

创作情色小说时,我对每一章的长度有一种执念。一开始我的每一部作品都是每章二十页,总共两百页。后来,由于出版商提出了篇幅太短的意见,我将总长延长到了两百零五页,用二十一页和二十页的章节交替,各写五章后停笔。现在回想起来,我其实知道这种整齐的结构对于读者来说毫无意义。我相信此类作品的读者正一边翻页一边因书中火辣的性暗示而面红耳赤,根本不会注意到作品被分成了众多章节。对于他们来说,只有有料的部分和平淡的部分的区别。

如今我已经不再创作有料的情色小说,因此在章节划分上更加自由。在总共四册以奇普·哈里森(Chip Harrison,当时我使用的笔名也是奇普·哈里森)为主角的系列小说中,我在每一册中都加入了只有一句话的章节。比如说,“枪卡住了”这句话就是《首开纪录》(No Score)中的一章,“奇普,我怀孕了”则是《梅开二度》(Chip Harrison Scores Again)中的一个完整章节。另外两部作品也都有类似的简短章节。我这么做主要是因为有趣,并不是刻意追求什么效果。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在二〇一三年出版的《数汤匙的贼》(The Burglar Who Counted the Spoons)中,我搞了一个只有星号的无字章节。

如今我对章节的长度已经不再强求,但还是会让一部作品中的不同章节尽量保持相当的长度。偶尔插入一个相对较短的章节会制造出一种类似断音的戏剧效果。另起一章相当于让原本连续的情节强行中断。至少在翻页时,读者必须停下来稍加思考。

有些作品根本不分章节。作者只在场景之间留几个空行。划分章节的优势——方便读者暂停阅读——也是它的劣势,说不定读者一放下就再也不拿起这本书了。有些作者为了引导读者不间断地读完他们创作的精彩情节,刻意不划分章节,但读者也不至于因为章节划分导致的停顿而放弃一部真正扣人心弦的作品。就我个人而言,章节划分能够帮助我继续阅读。我想着再看几页,下一章结束之后就休息一下,但常常一不留神就一口气把整本书都读完了。

章节划分的功能之一是帮助作者将创作一部长篇小说的宏大项目分解成相对容易应对的小任务。如果你曾有过创作短篇小说的经验,相较于一下子完成一整部长篇小说,你对完成一个三四千字的章节应该更有信心。将撰写一部长篇小说的伟大志向分解成一系列小目标之后,你会相信自己可以做到。把一个章节构思清楚并不困难,但一本书则不然,然而,只要完成二三十个这样的章节,你的小说就基本完成了。

章节划分的另一项功能是视角切换——这并不意味着每次视角切换都要新开一章。在我用笔名保罗·卡瓦纳创作的作品《末路穷途》(Not Comin’Home To You)中,视角不断在两位主角之间切换,而两人对正在发生的事情的看法截然不同。和简单的多空几行相比,划分章节更能帮助读者理解这样的视角切换。

最后,还有一点值得一提:是否划分章节对于出版社是否接受你的作品几乎没有影响。大多数情况下,出版社对此根本不在乎,即便在意的话,只要他提出这方面的建议,你就可以毫不费力地进行修改。因此,是否进行章节划分以及每一章的长度多半是个无关紧要的问题,选择在写作过程中最适合你的方式即可。

近年来,我发现我作品中的章节越来越短。这是受了詹姆斯·帕特森(James Patterson)的影响,他极具说服力地宣称读者更愿意一口气读完相对较短的一章,然后再继续读同样也不长的下一章——如此循环往复,直到读完全书。无论你是否欣赏帕特森的小说作品,他无疑是一位优秀的市场推广人员,对这一领域的了解完胜世界上大部分的出版商。在这个问题上,我同意他的观点。因此,如今我作品中的章节变短了。

章节的长度可能不重要,但小说的长度非常重要。

从美学的角度出发,小说与章节并没有什么不同。能从头到尾把故事讲完的长度就是最理想的篇幅。然而现实中真正决定小说长度的其实是商业上的考虑,若是对商业因素置若罔闻,小说家很可能自讨苦吃。

类型小说的篇幅是基本固定的。比方说,如果你想与禾林出版社(Harlequin)合作发表轻爱情小说,你可能会注意到书报刊上所有禾林出版的爱情小说都是一模一样的页数和每页字数。如果此类小说都是约五万五千字,你却提交了一部八万字的作品,你的作品被接受的可能性会微乎其微。

即便是在类型小说领域,对长度的要求也不是一贯这么严格。大多数出版社可以接受篇幅略长的哥特悬疑小说或者西部小说,只要作品本身足够优秀,篇幅略长并不是问题。不过做这样的尝试毕竟还是逆水行舟。为处女作找到买家原本已经十分不易了,在篇幅上剑走偏锋无疑是雪上加霜。

如果你的作品过长,喜欢它的编辑可能会提出删减建议。如果太短,那就麻烦了。除了极少数的例外,特别短的作品总是不好卖。用不到五万字完成一部小说并非难事,但读者却容易认为购买这样的作品不够合算。同样,相较于删减,出版社编辑不会轻易提出增添内容的建议。

如何确保你的作品长度正好呢?前期的市场调查应该可以帮助你明确理想的篇幅长度。如果你想创作一部悬疑小说,读一读市面上的此类小说就会发现,最成功的作品往往在六万五千到七万字。随后,设置好页边距以及其他格式之后,你就可以计算出为了将作品控制在理想长度,总共需要完成二百二十五页。

撰写情节梗概可以帮助你把握情节与理想篇幅之间的平衡。它可以帮助你把控在前五十页或一百页之内,情节应该发展到什么程度,从而控制整部作品的长度。即便没有情节梗概,创作过程中也能感觉到目前的进度是超前了还是拖后了。

如果长度不够,你有以下几个选择。你可以回顾现有的故事,看是否可以通过增加场景或者提升现有情节的复杂度来扩充篇幅。如果问题不在于情节而在于语言,你可以修改一些相应的场景,在对话和描述上做一些扩充。另外,你还可以选择将篇幅问题暂时搁置,顺其自然地完成草稿,相信自己可以在第二稿中加入更多内容。

这几种方法在篇幅过长时同样适用,但最推荐第三种方法,即顺其自然地完成第一稿,不刻意控制字数。很多作家就是这样创作出了他们最优秀的作品。

例如,罗伯特·卢德伦在对初稿进行修改时基本都会删除三分之一的内容。西德尼·谢尔顿(Sidney Sheldon)宣称创作初稿时他想到什么就写什么,任凭自己的想象力自由驰骋;但修改初稿时,一半以上的内容都会被他砍掉。

我不喜欢这样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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